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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敬的领导:         今年初常德市发改委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文件CDCR-2020-02006《常德市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细则》里面规定物业评1-4级,按评级收费。但是现在小区物业不安这个文件执行,说他们现在的收费标准也是通过了物价局核定的。请问政府权威的职能部门,小区物业收费按哪个文件执行,并且从哪个时间开始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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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 
								
								发布于:2021-07-13 17:44				
			帖内置顶  –    –  2021-07-13 17:45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的相关问题,我委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2020年12月我委出台了《常德市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细则》(常发改价调[2020]609号)文件,2021年6月我委根据“细则”出台后的市场反映通过调研又出台了《常德市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细则》补充通知(常发改价调[2021年]233号)。我市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相关标准按这两份文件实施。 二、《常德市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物业服务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一、二、三、四级。普通住宅服务等级由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市住建局)会同市发改(价格主管)部门评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具体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与建设单位在核定的政府指导价范围内,通过招投标确定,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在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前经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市发改(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若您发现该小区有违规收费行为,欢迎拨打12315市场监督热线电话投诉举报,维护自身权益。 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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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楼# 
								发布于:2021-07-09 10:16				
			
					请发改委和住建局官方回复。如果仅仅只是下发个文件而又没有去落实,那有什么意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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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楼# 
								发布于:2021-07-09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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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楼# 
								发布于:2021-07-12 09:36				
			
					都4天了,请政府职能部门发改委和住建局官方回复。事关广大人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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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楼# 
								发布于:2021-07-12 18:21				
			
					因为管理不作为,虽然发了新制度。但是又说适用于发出后备案的楼盘。之前的按老的备案执行。之前就有人在论坛投诉过,当时部门就是这么敷衍回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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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楼# 
								发布于:2021-07-13 09:40				
			
					都5天了,请政府职能部门发改委和住建局官方回复。事关广大人民的利益。 发改委和住建局的同志你们有看到吗?效率太低下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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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楼# 
								发布于:2021-07-13 17:44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的相关问题,我委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2020年12月我委出台了《常德市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细则》(常发改价调[2020]609号)文件,2021年6月我委根据“细则”出台后的市场反映通过调研又出台了《常德市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细则》补充通知(常发改价调[2021年]233号)。我市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相关标准按这两份文件实施。 二、《常德市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物业服务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一、二、三、四级。普通住宅服务等级由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市住建局)会同市发改(价格主管)部门评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具体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与建设单位在核定的政府指导价范围内,通过招投标确定,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在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前经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市发改(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若您发现该小区有违规收费行为,欢迎拨打12315市场监督热线电话投诉举报,维护自身权益。 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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